截至10月底,嘉兴市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保持优秀;列入国家“水十条”目标责任书的9个考核断面和3个入海断面均值都达到年度考核要求。73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中二类1个,三类27个,四类43个、五类2个、劣五类断面已消灭。其中,三类及以上水质比例达到38.4%,同比增加19.2个百分点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70.2%,同比增加31.7个百分点。
一、主要做法
一是推进劣五类水剿灭行动。开展“一河一策”“一点一策”集中整治攻坚,市控以上劣五类水质断面实现“清零”,并通过省治水办验收;全市1389个劣五类小微水体已全部提前完成消劣目标并通过验收。二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。按照“培育一批示范企业、集聚一批小散企业、消减一批危重企业”要求,年内完成培育11家环保领跑示范企业;对72家涉水特色低小散企业开展集中治理,已完成67家;全市所有工业集聚区实现污水“零直排”。三是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。对全市水源地进行排摸并完成环保状况自查评估。建立饮用水源地“一源一策”管理机制,开展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行动,督促责任主体制订整治方案,确保12月底前基本完成违法问题和重大隐患清理整治。市本级和各县(市)均已定期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源、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信息。四是切实加强涉水排污监管。配合剿劣行动,对全市河道特别是沿岸企业进行大排查、大整治、大查处,前三季度共查处涉水案件251件。全面完成20个入海排污口调查登记,在中央环保督察中,全市无一处非法或不规范的入海排污口。启动实施336家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和防渗处理,完成率21%。加强河长制河道水质监测,完成地表水石油类污染调查报告。
二、下阶段工作重点
深入实施“碧水工程”,强化源头控制、水岸统筹、河海兼顾,加强饮用水源和良好水体保护,系统开展小微水体污染整治,推进水环境质量稳步持续改善。
1.狠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。科学划定和优化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,开展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可行性论证。加强饮用水源综合整治,全面完成影响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问题和重大隐患清理整治。推动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。健全水源地“一源一档”管理机制,修订完善水源地管理办法,成立水源地管理机构,落实各项保护措施。推进千岛湖引水、市区贯泾港、石臼漾水源生态湿地提升等一批重点工程。
2.深化工业水污染防治。深入推进主要涉水行业整治提升。巩固原有六大水污染重点行业整治成效,持续创建一批环保“领跑”示范企业。全面完成金属表面处理(电镀除外)、砂洗、氮肥、有色金属、废塑料、农副食品加工等6个主要涉水行业的专项整治。开展省级以上开发区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创建。继续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,全面完成前两批26个行业评估整治任务,启动第三批18个行业排查评估。推动实施重点水污染行业废水深度处理,加快对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集中改造。加强总量执法,倒逼企业不断提升技术、工艺和环保管理水平。
3.加强近海海域污染防治。加强入海排污口信息动态管理,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健全对直排海污染源和沿海工业园区日常监测和执法巡查机制,确保入海排污口规范设置、稳定达标排放。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,开展总氮排放量及污染状况调查,编制并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。全面开展入海河流水质监测,加强入海河流流域治理,进一步削减污染物入海通量。
4.全面巩固治水成果。实施“清三河”成效复查和长效管理,对全市已销号劣五类小微水体进行“回头看”,开展“拉网式”复查。开展“美丽河”创建,着力整治氨氮、总磷超标或临界超标的小微水体,减少地表水五类水体,确保水质不反弹。全面清理非法设置、设置不合理、经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排污口。协同推进截污纳管、河道清淤、农业源污染治理、绿色港航建设等重点工程。